关于开展2024年困难职工家庭摸底及建档立卡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街道(园区)工会联合会、战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规范困难职工家庭档案,便于对困难职工家庭精准实施生活、助学、医疗等常态化帮扶救助,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各基层工会中开展2024年困难职工家庭情况摸底及建档立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
已在利来w66最给利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中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不得重复申报)。
二、困难职工类别及认定条件
困难职工根据其家庭困难程度,分为深度困难职工(兜底保障)、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
(一)深度困难职工(兜底保障):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包括:
1、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还存在患病、子女上学、伤残等其他刚性支出的困难职工家庭;
2、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下岗失业、停发或减发工资,造成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3、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伤残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扣减重特大疾病支出和长期照料费用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50元/月)的职工家庭。
计算公式:(申请之月前12 个月的家庭收入—同期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家庭成员数÷12”≤ 750元。
(二)相对困难职工: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1500元/月)以内的职工家庭。
计算公式:(申请之月前12 个月的家庭收入—同期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家庭成员数÷12”≤ 1500元。
(三)意外致困职工:具体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地方罕见病病种目录),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包括:
1、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社会安全等重大事件中负伤致残、染病或牺牲的职工家庭;
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标准为: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2250元)以内的职工家庭。
计算公式:(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家庭收入—因意外造成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家庭成员数÷12”≤2250元。
职工家庭收入是指家庭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以及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各类社会救助款物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不计入家庭收入项目等不计入家庭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家庭总人口原则上以户籍为单位且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或以虽不在同一户籍但具有赡养、扶养、抚养或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包括: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或收养 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不计入家庭人口情形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视为不符合申报建档条件:
1、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留学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4、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 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 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5、在大中城市具有两套住房且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拥有、经常使用各种机动车辆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除外)不纳入深度困难职工档案。
6、有其他不符合建档情形的。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属基层工会申请,如实填写、提供相关申报及证明资料,签署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审核的承诺书。
2、核查。收到困难职工申报资料的基层工会,应派2 名或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准确掌握该职工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致困原因、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确保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初步认定困难职工家庭类别,提出核查意见。
3、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经基层工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在单位或社区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审核。公示期满后,基层工会提出初审意见并盖章,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区总工会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对上报的困难职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每年不少于30% 的比例进行抽查入户复核。审核完成后,将困难职工家庭的建档审核情况向下级工会反馈,同时告知职工本人。
5、建档。区总工会职工帮扶(服务)中心通过民政部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数据比对,在7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四、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请审批表》。
3、家庭建档收入支出明细。
4、家庭收入材料:提供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之月前12 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须提供工作单位的工资发放清单(或提供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单据);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须填写《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收入情况承诺书》。
5、困难职工家庭支出证明材料:困难职工提出申请之月前 12 个月的医药费用发票原件或医保结算单据,残疾的须提供残疾证,子女上学的提供学费票据。
6、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计算明细表。
7、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8、入户照片。
9、基层工会会议纪要。
10、单位工会评议结果公示材料(含公示照片和公示结果)。
11、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收入情况承诺书。
12、困难职工本人长沙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13、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
五、工作要求
各街道(园区)工会联合会、战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认真部署、广泛摸底、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请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相关申报表格电子档发送至215023741@qq.com邮箱,纸质资料交至利来w66最给利总工会办公室(利来w66最给利机关北栋1811室),联系人:龙小容,联系电话:85898705。
长沙市利来w66最给利总工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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